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促进理论实践深度融合|浙江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的共同目标!
9月28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在杭州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深远,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应培礼代表两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省高院副院长朱新力、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震,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平强等参加仪式。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深远,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应培礼代表两家单位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省高院副院长朱新力、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李占国院长在致辞中指出,浙江高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之间既有同处长三角的地缘关系,也有政法机关与政法院校法律共同体的业缘关系,更有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缘关系,双方要以此次签约为新契机,实现资源共享、良性互动,推动双方合作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实现新发展。
一要提高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努力贡献更多优秀法治理论成果、实践经验总结,推动司法实务和法学研究协调并进、共融共促;
二要拓宽视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升合作的档次、拓展合作的内容、搭建合作的平台,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更大法治力量;
三要优势互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努力为新时代法治事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层次法律研究人员和司法实务专家。
叶青校长就双方深化合作谈了三点想法和期待。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服务战略大局;二是对接优势资源,增强品牌特色;三是强化合作管理,优化合作机制。
签约仪式后,双方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围绕法治人才培养、课题调研、判例研究等问题展开充分交流和讨论。
2013年,省高院和华东政法大学曾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并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领域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合作项目。此次签约并在省高院设立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是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衔接融合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
双方将以此签约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法院与高校优势互补与理论实践深度融合长效机制,共同在人才联合培养、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专家人才交流互聘等领域全面拓展,携手共进,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和智慧。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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